为使我校青年教师能尽快成长,适应并胜任岗位要求,能高起点、高标准、高绩效地持续发展,早日成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在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之前,学校将对其实施考核。考核工作意见如下:
一、考核小组人员
组 长:蒋士绚
副组长:李高峰、吴剑飞
组 员:吴 吉、张海燕、周 晓、刘黎敏、余秀琼、俞 波
二、考核对象及时间:
1.2021年新录用的硕士毕业生见习期满6个月考核;
2.2021年新录用的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12个月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有关程序
1.考核内容:
内 容 | 要 求 | 形 式 | 完成时间 | |
师德修养 | 一 份 工作总结 | 全面回顾见习期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及履行职责等情况 | 个人汇报,组织 座谈,同行测评 | 2月11日交 |
5月30日交 | ||||
学 生 满意度测评 | 学生满意度测评不低于85% | 满意度测评表 | 2月17日测 | |
6月1日测 | ||||
教育教学能力 | 一堂汇报课 | 全面展示自身课堂教学能力 | 学校评委小组 听课评议 | 2月14-17日 |
5月23-27日 | ||||
备课笔记本 | 根据新课程理念和教学规律、学生实际完成平时的备课,有教后反思 | 课程研发中心 落实检查 | 2月11日交 | |
5月30日交 | ||||
作业批改 情况 | 认真批改每一次学生作业,及时反馈 | 课程研发中心 落实抽查 | 2月17日交 | |
5月30日交 | ||||
听课笔记 | 一学年听课满30节,(一学期15节)有点评有反思 | 课程研发中心 落实抽查 | 2月17日交 | |
5月30日交 |
2.考核程序:个人提出转正申请,填写"新教师见习期满考核转正定级表";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照岗位要求,对其见习期的教育教学情况打出平时考核分;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评委对新教师汇报课进行评议;考核小组通过综合评议,提出考核意见并打出考核分;学校汇总转正定级考核情况,提交校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考核结果后上报教育局人教处。
三、考核方式
采用学校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占40%,学年考核占60%,学校综合评议后得出转正定级考核综合分。综合得分90分以上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优,综合得分89—75分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良,综合得分74—60分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中,综合得分60分以下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差。考核结果为良以上,按期转正;考核结果为中的,学校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延期转正;考核结果为差的,不予转正。
四、考核日程安排
1月12日前,学校制定考核方案。
1月21日,组织新教师学习教育局和学校的转正定级考核方案。
2月11日-2月18日、5月23日—5月27日,学校组织新教师开展转正定级考核工作。
2月23日、6月20日前,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五、其他事项:
1. 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存在《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师德自律“八要十不”规定等师德失范问题被查实的,不予转正定级,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肃处理。
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新教师不予转正定级:汇报课考核不合格;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低于85%;新教师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
3.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的新教师,按期执行定级工资。
4.对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和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由个人委托保留在市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求职。具体手续按照《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有关规定办理。
5.对转正定级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新教师,可向学校申请复议,由学校工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报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处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可向市人设局人事争议仲裁厅申请仲裁。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附件1: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表
附件3: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所任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