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本月也是法制宣传月。完善的法律体系,健全的法治环境,是悬在不法分子头顶的利剑,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保护伞,是维护社会健康发展的稳定器。近代以来,有许多有识之士投身于法制建设,他们痛恨旧社会黑暗的社会制度,他们用自己的力量为蒙受冤屈的百姓求得公正,他们不仅用法律的武器与反动的政府对抗,还积极投身于革命事业,希望用自己的努力开创出一个光明的时代。
在我们的家乡常州,就曾经走出过一位著名的法律界人士,她被誉为民国十大才女之一,她曾是著名律师,是新中国首任司法部部长。邓颖超评价她是“光荣的爱国民主战士,中国杰出的女革命家”,毛泽东对她的评价是:“女中豪杰”。它就是史良。本周升旗仪式上,九年级团员李亦楠、李禹杰和张佳莹同学向大家介绍了史良的事迹。
史良曾经参与办理营救邓中夏、任白戈、方知达等中共地下党员的案件。她也是著名的爱国“七君子”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史良担任新中国司法部首任部长。在她的主持下,1950年5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在男女平等的发展史上意义非凡,开启了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序幕。
这位从革命年代走来,满怀爱国豪情的巾帼英雄,是勇担时代重任的民主战士;她从法律中走来,是心系百姓,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坚守原则的人民律师。丰碑常在,英雄永存。我们在升旗仪式上分享这些民族先锋的事迹,就是要培养实验学子胸怀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的志气,以这些杰出人物为榜样,怀着”以梦为马,不负韶华”的朝气,努力学习,用顽强拼搏、艰苦奋斗的行动,用持之以恒,百折不挠的毅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本月,我校各班还以法制宣传为主题进行了班级文化墙的布置,经过学生成长中心和学管会宣传组的联合评比,有以下班级获得最美雁巢称号。他们是
七(2)班 七(3)班 七(4)班 七(8)班
八(1)班 八(2)班 八(5)班 八(7)班 八(9)班
九(1)班 九(2)班 九(3)班 九(5)班 九(6)班
相信通过本次主题文化布置和本月的法制宣传学习,同学们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对立法、司法工作者的辛劳有了更多的了解;对法制与我们生活的关联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能在今后的生活中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并且能向身边人宣传法制精神的优秀公民。
班级目标:环境高雅,举止文明,学风浓厚
班级口号:逐梦五班,勇敢高攀,志存高远,成就不凡!
主持人:郁子萱、顾锴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