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

关于报送有关教师学历(学位)进修补助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7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吴吉


局属各单位进行教师: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师报考非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常教人〔2017〕18号)文件精神,请各有关单位做好今年拟首次发放进修经费补助统计工作,已经发放过进修经费补助的人员无需统计。统计对象为:2016年之后报考、2020年1月-2021年11月取得毕业证书的教师。请老师填写《常州市直属单位教师高一层次学历(学位)进修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稿2份、《硕士或博士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1份,附件2同时发送电子稿至教师发展中心。

202111月18日前,申请补助教师携带以下材料到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教师学历(学位)进修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吴吉

 

附件:

1.常州市直属单位教师高一层次学历(学位)进修经费补助申请表

2.常州市直属单位教师进修高一层次学历(学位)补助申报汇总表(硕士或博士)

20211117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