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
学校安保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安全,加强对学校安保监控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 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安保监控系统设备详细完好运行记录,除停电、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外,视频监控和周界报警必须24小时连续监控,图像资料储存不少于30天。
2、 视频监控系统未经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一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门卫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密码、监控点和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查阅、复制、公布视频信息,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在监视过程中发现偷盗、翻墙、破坏、影响学校师生安全等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处置并同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如果是事情危急,立即按下报警按钮。
4、 对盗窃、毁坏学校安保监控系统设备或影响其正常运行的,对肇事者给予严厉处分并责令照价赔偿。
5、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做好各项台账记录,熟练操作设备,并学会一般故障的排除。故障不能排除时请拨打维修电话并迅速向学校汇报。
6、 门卫值班人员每日要检查系统外场设备反馈到监控终端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尤其是视频监控有无丢帧,周界报警是否打开),检查视频监视器显示图像是否正常(是否在录像)
7、 门卫值班人员每日要对安保监控系统设备终端进行除尘保洁,对室内外设备状态进行巡查,对周界报警、红外报警和CK报警设备要定期进行测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