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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 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12-11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周波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

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在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组织机构

一、应急领导小组:

(一)总指挥:王燕

       副总指挥:李高峰 李军

职  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救助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对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布置、指导。

5.各部门或各处室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主要成员:童媛、刘祝军、张海燕、张维刚、吴吉、袁建东、毛文意、徐仙、沈麒、商坤、刘文明

6.本领导小组负责一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联络员:刘祝军、吴吉

吴吉负责向市教育局维稳处报告,刘祝军负责与110、119、120等联系。

(三)秩序维护: 童媛、张维刚

1.帮助事故职工维持现场学生的秩序。

2.维持全校其余师生秩序,避免引起混乱。

3.保护好现场。

(四)现场医护处理人员:骆月琴

负责将病人带到医院,并对病人做心理疏导工作,安抚病人。

(五)现场未见上述安排的人员,随机就近协助。

二、安全隐患检查小组:

成员:刘祝军、周波、蒋产宝

1.每周一早8:30开始检查(供电线路、校舍、化学实验用品……)

2.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定期总结交流、表彰先进。

三、善后工作小组:

成员:袁建东、沈麒、商坤、刘文明

1.袁建东负责与保险公司衔接,各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善后。

2.认真进行解释、安抚工作。

3.认真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协同解决。

4.如终站在“以人为本“的角度来解决问题。

5.后勤人员对场地设施进行修复,以及进行其它服务。

工作原则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如发生的突发事件没有专门的预案,则参照相近预案实施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1.救人为本,救人第一。

2.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3.严禁学生参加抢险救灾。

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从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将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袁鹏飞             副组长:李高峰、李军

成员:刘祝军 袁建东 周波 骆月琴

全面负责、协调落实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学校管理,完善各项制度。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各种传染病容易传播的地方,我们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治校、依法行政。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将其纳入法制化管理中。

    我校要完善和坚持各项有效的工作制度,如晨检晨报制度、校园清洁卫生、门卫管理、因病缺课登记、就诊登记、信息与值班、疫情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检查,加强督导,及时发现隐患,及进纠正,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健康教育,坚持预防为主,把好“病从口入”关

     (1)我校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的意见》,结合的实际,按要求配备学校卫生防疫人员。目前,我校有1名专职卫生人员,保证我校都有人负责卫生防疫和食品饮水卫生工作。

    (2)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卫生防病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有效手段。学校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课时在地方课时里调剂解决),每学期不少于4——8课时,做到“三个落实”,即课时落实、教材落实、师资落实,保证健康教育课的正常开展。

    (3)要加强学校食堂设施设备的改造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规定,做到亮证经营,持证上岗。炊事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接受烹饪专业知识和卫生知识培训。食堂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要加强管理,严禁炊事人员随意进出,严防投毒事件发生。对校内食堂、小卖部,进行每日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4)加大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确保学校饮用水卫生。

 (四)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发生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流行、食物中毒事件时,应及时报告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机构,并逐级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禁瞒报、迟报、和谎报,一旦发现,要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我校要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期末考核中,落实责任,形成制度,定期督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整改情况,将整改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并予以公布。对因整改措施不力,而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

突发饮食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饮食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办事,餐厅工作人员按时进行健康查体,无健康合格证的严禁上岗。

2.与工作人员签订饮食卫生责任书,并与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4.建立每日对食堂卫生的检查与记录。

5.建立学校食物中毒报告与通报制度。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集体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时,应迅速送学校卫生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医治。

2.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建立食物试尝制度,做好所有食物食品留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生教师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配备设立专门的卫生室和校医,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5. 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员都有健康证。

6. 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7. 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8. 学校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应急措施:

1.在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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